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要求,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三、实施“提醒制度”的程序
(一)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对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下发书面提醒通知,基层党组织接到通知后要在 1个月内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是否能按期进行换届。
(二)所属基层党组织接到通知后,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
(三)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后,及时提醒已换届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
(四)上级党组织在接到选举结果请示后予以备案或批复。
四、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督促提醒。
(一)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换届由市国资委党委负责提醒督促。
(二)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换届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提醒督促。
(三)乡镇党委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换届;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由自治区党委按照中央要求作出安排。
(四)机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基层单位党组织换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提醒督促。
五、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委员缺额较多,使党组织工作受到影响的;
(二)委员会班子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六、基层党组织需要延期换届的,应由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把关、从严掌握。延期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选举的;
(二)党组织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改选条件不具备的;
(三)任期届满时,正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改选的:
(四)遇到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正在处理难以改选的;
(五)新建立的单位,选举条件不成熟的;
(六)党员外出较多,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
(七)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或改选的。
七、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在延期届满前两个月,上级党组织应再次下发提醒通知。
八、换届时,上级党组织要派人现场监督指导。
九、各旗县区、各单位应将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目标实绩考核,对无故延期的党组织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和诫勉谈话,提醒限期整改。
(一)对无故延期三个月不换届的党组织,下发《限期换届通知书》。
(二)对无故延期六个月不换届的党组织,采取诫勉谈话,提醒党组织负责人限期整改。
(三)对延期一年以上不换届的党组织,除采取诫勉谈话提醒外,取消各类党内评先评优资格。
十、按照党建工作分级管理原则,各级党组织都应实行换届提醒。
十一、本制度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转自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