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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络管理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校园网实体的消防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我院相关消防管理制度。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谁在岗,谁负责”使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得到保证,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心主任为负责人,全面负责中心消防工作,中心员工签定安全责任书。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在险情未排除之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安全。

4、严禁在办公室、中心机房、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电源线及线路周围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不得堆放杂物。

5、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定点放置,严禁挪用。

6、中心机房、网络配线间等重要部位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7、组织部门员工接受机房特殊环境下的消防安全防范教育和法制教育,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和报警、灭火等常识。

8、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做好通道标识和照明工作。

9、畅通安全责任信息渠道,发生火灾、火险或事故苗头按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理,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10、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网络管理中心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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