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语教学部党支部学习制度
(2021年9月修订)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范要求,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理论学习教育引导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学习要求,更好地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养、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改进学习方式,创新学习载体,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廉政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升党员干部防范不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创新局面。现结合公共外语教学部党支部实际,修订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安排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其他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学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其他非党同志参加。
2.主持人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安排专人提前准备好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等,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4.安排专人记录学习情况、研讨记录,并做好考勤工作。
二、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及党的建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理论知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学院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民族团结进步、廉政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良好家规、家风内容等;涉及部门业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业务知识等。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每周二下午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提前做出安排。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自学、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支部学习要与专题学习安排、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相结合,统一安排,协调组织。
同时,全体党员必须按照要求,坚持每日登录“学习强国”平台、观看视频直播、登录其他学习APP等,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五、有关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进一步改进学习方式,创新学习载体,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知识,掌握新的工作技能。
2.学习要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的深刻内涵,注重联系实际,注重深入思考。
3.每年年初,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或专题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
4.党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5.集中学习由专人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