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乙方:内蒙古开美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修多媒体设备事宜,本着互利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媒体设备维修
二、项目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三、服务费用:更换配件合计人民币玖仟陆佰 元整
四、双方责任划分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完成维修后30日内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2、甲方在维修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合理的支持(必要的停、送电,开关门锁等)。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提供电脑及网络支持,以便乙方顺利完成维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对甲方损坏的部件进行维修更换。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服务要求施工。
3、乙方按的定时间完成维修施工。
4、乙方维修结果达到甲方认可为准。
五、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内蒙古开美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
账 号:1121 0120 1020 1199 32
行 号:313191000433
六、更换灯泡质保期:三个月
更换的功放质保期:一年
七、该项目维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八、免责条款(乙方)
1、其他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雷电、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甲方自行拆解维护的损坏及人为损坏。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盖章):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负 责 人(签 字):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内蒙古开美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负 责 人(签 字):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