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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网络评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有关互联网宣传的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全院工作和稳定发展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全院各二级学院设置网络评论员。每个二级学院设置一名网络评论员,保持通讯畅通。

第三条: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全院互联网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学生网络评论员开展工作,并对学生网络评论员进行考核。

第四条:学生网络评论员的基本职责是主动掌握网上动态,并在网上进行宣传,评论,积极引导网上舆论。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尤其是不良信息和恶意炒作、网评文章,要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第五条:学生网络评论员要提升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及时发现不良信息的方法。提高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的能力,要注重结合网络语言特点,提高网络评论员文字撰写水平,掌握网络评论技巧。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与维护稳定和法律工作相关的信息或接受新闻单位采访。

第六条:学生网络评论员的目标考核办法

1、 学生网络评论员在“网络评论员应关注的重点网站”上每周发布不少于宣传本学院各项工作情况的主题帖三篇。

2、 积极撰写网络评论文章,每月定期上报。

3、 对影响学院的不良信息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学院网络管理中心。

4、 应主动担任本地本单位贴吧吧主,能够及时封堵、删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

5、 学生网络评论员不听从安排,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宣传统战部提出建议,另换他人。

6、 学生网络评论员对重大敏感信息迟报漏报或擅自行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扣分处分。

7、 学生网络评论员违反保密和内部管理要求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具体负责实施。

网络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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