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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6年度项目(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16:53:24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处室、二级学院):

       现发布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6年度常规项目(部分)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呼和浩特市委四个当好先锋目标要求,坚持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项目为高质量发展专项,根据立项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付经费等情况决定。本批次课题采取后期资助方式。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结项评审。对结项评审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结项证书;良好及以上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不合格的,作终止项目处理。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使用已在其它项目中立项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课题。

2.研究项目按照《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6年度常规项目(部分)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3.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厅局项目立项,或核心内容已作为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不得重复申报。

4.课题申报者需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实际承担研究工作。

四、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系统填报时间20264282026513日。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纸质版《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3份,A4双面打印。项目主持人请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17: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论证活页报送至明德楼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项要求

       本批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项目主持人至少选择一种。

(一)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供1篇3000字左右资政报告,研究报告中应包含中国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一般不超过15%。资政报告被呼和浩特《社会科学研究专报》采用的,可直接结项。鼓励以资政报告形式提前结项。

(二)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需在国内正规学术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1篇3000字左右的理论文章。

(三)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出版前提交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书稿,经市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以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结项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前,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结项日期为2027年3月30日前,具体完成时间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联  系 人:白蕊胡雪纯

       联系电话:0471-48074980471-4606464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大楼1109办公室


       附件:1.《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6年度常规项目(部分)指南》

                 2.《系统使用手册》

                 3.《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4.《呼和浩特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6年59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