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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就业引航员”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11:48:19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系(部)团(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团中央关于“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的具体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校级“大学生就业引航员”寻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寻访目的

旨在发掘并选树一批在就业观念、就业选择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学生榜样,通过他们的就业故事、奋斗故事,组织交流分享、集中宣讲等活动,发挥朋辈引领作用,帮助我院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寻访对象

各系(部)团(总)支部需在本系(部)范围内寻访不少于2名“大学生就业引航员”。被寻访者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党的青年工作,且在就业观念引导、就业政策解读、就业技能指导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较强表达能力。

三、寻访要求

寻访工作需由各系(部)团(总)支部认真组织,确保所选“大学生就业引航员”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推荐类别应重点关注在科技创新、艰苦边远地区服务、基层一线岗位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代表,以及就业政策研究专家学者、学校就业工作负责人、知名企业HR或学校优秀就业指导教师等。

组织每位引航员每学年至少参与1场主题团日、交流分享、集中宣讲等活动,分享其就业经验、心路历程等,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各系(部)团(总)支部需于5月29日前推荐不少于2名“大学生就业引航员”至团委邮箱,并提交详细的推荐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

四、工作提示

请各系(部)团(总)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寻访过程中,要注重挖掘被寻访者的典型事迹和亮点,确保宣传材料真实、生动、有感染力。

充分利用校园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大学生就业引航员”的先进事迹和就业经验,营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氛围。

联系人: 李国栋

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就业引航宣讲成员推荐表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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