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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合作专升本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17:39:19   浏览数:次   来源:

(部):

我院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开始2021年专升本合作工作,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财经大学2021年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请各(部)按下列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公开的做好专升本工作的宣传、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已在《关于2021年专升本具备报名资格学生名单的公示》名单内的学生。

2.符合报名条件、有升本意愿且已确认报名信息的优秀学生。

二、选拔专业及计划

序号

本科专业

面向招生专科专业

计划总数

其中

专业成绩

前50%

建档

立卡

退役

应届

1

税收或会计

会计

18

会计8人

会计

2人

0

2

税收6人

税收

2人

3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7

会计3人

会计

1人

会计

1人

4

税收2人

5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11

11

0

0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9

7

2

0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8

7

1

0

8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6

3

2

1

合计

59

47

10

2

三、推荐要求及时间安排

(部)负责报名宣传并组织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各(部)在推荐人数范围内按照学生报名意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专升本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按报名计划、成绩由高到低及本科院校规定要求筛选出推荐学生经系(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班级群公示

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院校选拔如排名靠前学生放弃专升本推荐资格,经本人申请签署放弃此本科院校专升本承诺书后,各系(部)按成绩顺延推荐。

若分配给建档立卡或退役学生名额均放弃推荐(同样需签承诺书),各系(部)可推荐公示通过后的专业前50%名单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延推荐。

531日前,各系(部)**系(部)各专业专升本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报送至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16月5日,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过的推荐名单在校园网首页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67前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学院院长办公会的推荐名单报送内蒙古财经大学。

 

学院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215月27

 附件:各专业专升本推荐名单汇总表财大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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