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

2019年04月17日 14:27  点击:[]


为客观评价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促进教师深入钻研教学业务的积极性和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为合理选聘教师和考核教师教学质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要体现教育教学发展对教师的要求,要与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结合。

2、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要符合高等院校的教学规律和客观实际。

3、可行性原则。评价指标的制定要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因素评价人员分为学生、同行教师、二级学院考核组三类。

4、动态性原则。教学是动态的,指标要随着教育对象的变化,教育技术的发展,在内容、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由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五部分构成。为从不同的角度来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两种类型,其中实践课包括一体化教学课堂,根据两种课堂教学类型特点和评价主体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见附表)。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程序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教师(含给本院授课的院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组成员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对教师教学的评价工作。

2、在每学期放假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工作结束后将评价工作安排及评价结果汇总并进行总结。

(二)评价方法与程序

1、评价方法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由二级学院考核组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三部分组成,每个部分评价满分为100分;学生评价权重0.4,教师评价权重0.3,二级学院考核组权重0.3分,评价总分100分。

(2)考核人员在10人以内,确定被考核人员的分数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考核人员超过20人(包括20人)应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依据评价标准得出被评价教师的三个考核分值,总分网上自动生成。

(3)二级学院要按照评价程序,组织本部门人员在网上完成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2、评价程序

  (1)评价人员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网址为:http://10.0.254.203:81);

  (2)在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

(3)然后点击教学评估,可对相应学期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详解网上操作流程。

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确定与处理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评价分>85分为优; 70≤评价分<85分为良; 60≤评价分<70分为中;评价分<60分为差。在每学期初将前学期的评价结果上网公布。

2、对评价得分较低、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各二级学院要帮助教师查明情况,分析原因,限期整改,限期不能改进的教师在下一学期不安排授课任务,在该学期中继续进行学习提高,该学期末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该教师授课质量再进行考核,经考核仍属差类教师,上报组织人事处调离教师岗位。

3、考核结果作为本部门评选优秀、晋级等依据。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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