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推进我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是我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真正得到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及我院教学工作布置,学院决定近期举办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研讨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要求
1、结合教育部提出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30条意见,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等方面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施过程各环节提出以后进行工学结合的规划与策略。
2、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在本院组织有关科室进行研讨,理清各专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思路、合作方式和保障措施,完成各专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专业建设方案。在此基础上,二级学院(部)形成本院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措施。
二、 活动时间
交流汇报材料,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前报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西校区办公楼301 邮箱:jwcjxglk301@126.com)。交流活动暂定于第十四周左右进行,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做交流汇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