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工作三年规划(2016年-2018年)

2019年01月17日 16:57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院办学活力,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呼和浩特市及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功能,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以推进呼和浩特地区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快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学校治理结构,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体制新机制。整合教育资源和行业企业资源,促进学校办学模式沿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校际合作深化,以构建整体优势,增强办学活力。在政、校、企和社会广泛合作参与的更高平台和更广范围优势互补、互相促进,提升办学质量和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综合效益。

二、发展目标

围绕地区产业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紧密型校企合作机制与体制,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开展以产业、项目为纽带的校企合作,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和企业资源的相互共享,建立新型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形成校企良性互动,推动校企共同发展,互惠双赢。加大校企合作工作力度,以落实校企合作项目为抓手,将校企合作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开发教材、科研合作、技术开发、双师建设、促进就业、企业捐助等方面切实开展工作。制定奋斗目标、工作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三、工作任务

1、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要与地区行业内领先

企业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各二级学院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优先选择与其专业类别、人才培养出口紧密相连的行业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每个专业至少与3至4家行业内优势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结合专业群全院应建立紧密型合作企业160家以上。以使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不断优化,适应呼和浩特市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需要。

2、深化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革、共同开发课程、共

同开发教材

建立由行业与企业专家、教师、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课程改革队伍,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按照企业的职业资格标准,校企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30门,校企合作编写专业课程教材30部,并不断优化使其成为优质课程,以推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合作企业共享教学资源成果。

3、 进一步推进“双师型”教学团队队伍建设

继续坚持聘请兼职教师制度:学院聘请合作企业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兼职教师,完成学生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指导工作,确保学院兼职教师不低于专任教师的25%。

完善学院专业教师到合作企业学习、实践制度。选派教师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支持专业教师考取相应职业资格;把教师企业经历、开展技术服务列入职务晋升、奖励的重要内容,确保“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任教师60%以上。

4、夯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开放校内实训基地

对各专业现有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双方不断磨合与优化,每个专业建立4至5个优良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建立总体达到210家左右。确保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训练动手实践,提高和掌握职业技能。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以及培养管理机制。

5、充分发挥学院资源,加强科研合作,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学院高学历教师集中、科研能力强的优势,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科研团队,共同申报课题10项,形成以科研项目为龙头,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校企合作新模式。与企业联合开发项目,充分利用企业先进的生产工艺、科研设备,发掘来源于企业生产技术创新、技改需求的科研课题,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使科技成果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

发挥学院资源,为合作企业提供实训提升基地,使之成为融教学、科研、生产、岗位培训、学历教育以及技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实习实训中心。鼓励二级学院专业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特别是为中小企业、学生创业提供技术服务、管理咨询,发挥学院服务社会的功能。三年各项科技服务、管理咨询要达到30项左右。

6、加强“厂中校,校中厂”的建设

“校中厂”是使学生在学校直接接触真实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管理、企业文化的有效载体。在现有六个“校中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进“校中厂”,三年内新增“校中厂”不少于4家;同时在高新技术领域、实验室建设方面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支持由企业赞助学生在校园内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厂中校”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加大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组建教师团队,三年内增建“厂中校”6家左右。

7、建立校企合作信息平台,共享校企资源

为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促进学生就业,建立校企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对合作企业进行宣传,将企业最新资讯、人才需求发布到信息平台,同时展示校企合作的成果,最新的动态等信息。

四、保障措施

1、继续着力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完善专业校企合作理事会

学院以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体制为突破口,主动联合政府、行业、企业设立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协同办学新机制。通过理事会平台,沟通高新产业与高技能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群在学院合作发展理事会之下设立专业分理事会。专业分会宜由呼和浩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行业、企业共同组成。专业分会建立以二级学院为主体,学院统筹。规划目标为10个左右。

2、建立完善校内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实现高效运行的两级协调机制

学院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整体实施指导,统筹规划学院校企合作工作,不断提升合作水平。校企合作领导小组下设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作为校企合作的日常管理协调机构。二级学院是校企合作工作开展的主体,应设立校企合作专门组织机构,规划、实施本院校企合作工作。

3、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以学院制定的《关于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线,落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规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合作发展理事会章程》等,制定《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专业分会章程》、《校企合作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校企合作引企入校项目管理办法》、《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考核制度》等,逐步完善管理体系,在制度保障下推进校企合作工作扎实开展。

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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