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6月2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1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教师系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