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6月28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2021年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花名册》一份、佐证材料一份及电子版(刻录CD光盘)一并报送至人事处专技科(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1年6月24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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