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2017年9月修订)

  • 发布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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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20179月修订)

学生诚信银行(以下简称诚信银行)是推动学生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种考核形式。

一、原则

诚信银行存、扣分应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评议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二、诚信银行存、扣分依据

学院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制定诚信银行存、扣分细则。

三、诚信银行存、扣分细则

(一)诚信银行存分细则

存分内容

分数

备注

各类学习技能竞赛奖、文艺体育竞赛奖、论文、科研成果、创造发明奖、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国家级


200


自治区级


150


市级


100


院级


50


二级学院级


30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100


内蒙古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50


市级非政府性组织


30


各类奖学金

国家级


200


自治区级


150


市级


100


院级(奖学金


50


综合奖励

国家级


200


自治区级


150


市级


100


院级


50


二级学院级


30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100


内蒙古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50


市级非政府性组织


30


星级宿舍加分标准(宿舍成员)

五星级宿舍

50//


四星级宿舍

30//


 

星级社团加分标准

 

 

五星级社团

50/

每学年评一次星级社团

四星级社团

30/

三星级社团

10/

获得技能等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证书

计算机专业

三级

50




二级

30


一级

10


非计算机专业

三级

80


二级

50


一级

30


英语等级证书

英语专业

六级

100


四级

80


三级

50


非英语专业

六级

120


四级

100


三级

80


其他证书

高级证


100


中级证


80


初级证


50


积极撰写宣传稿件

国家级


200


自治区级


100


市级


50


学院级(院报)(广播站)


30


二级学院级


10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含院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志愿者协会、学生管理委员会、学生心理协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二级学院志愿者分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各职业实践型学生社团组织的正、副职学生干部等)

优秀

100

按学期由指导教师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学生组织博客的内容是考核其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参照最高职务加分,不能累积加分。

良好

80

合格

60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含院团委、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院志愿者协会、院学生管理委员会、院学生心理协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志愿者分会、各职业实践型学生社团组织的正、副部长(队长);团支部、班委会、班级心理委员、班团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及被列入学生组织博客管理的兴趣爱好者组织的正副职负责人等)

优秀

80

良好

60

合格

50


宿舍长、宿舍信息员、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一般干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优秀

60

良好

40

合格

30

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其他社会(校园)公益类

参加校外活动

优秀

30

指导老师

或带队老师

考核

学院内活动

优秀

20

二级学院

优秀

10

班级

优秀

5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加分标准

 

国家级


50

指导老师考核

自治区级


30

市级


20

学院级


15

二级学院


10

班级


5

拾金不昧行为受到学院以上表彰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0—

100


见义勇为行为受到学院以上表彰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100--200


积极献血(每学年最多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0/

学院相关部门确认

爱心捐助

10元(含10元)

1

学院相关部门确认(每学期最高可加30分)

20元(含20元)

2

100(100)

10

200(含200元)

20

300(300元)

30

严守诚信承诺,一学年内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100/学年

系统自动加分(一学年加一次)








(二)诚信银行扣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违纪

处分

通报批评

-100

警告处分

-200

严重警告

-300

记过

-400

留校察看

-500

学习

纪律

迟到、早退/

-10/

晨练无故缺勤/

-10/

旷课/

-20/

在课堂上不尊重老师(违反课堂纪律,大声喧哗;玩手机等)

-50

无故不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训活动

-200

考试作弊

根据违纪处分等级扣分

 

 

 

 

不随身携带学生证、胸卡或身份证

-10/

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100/

高空抛物、故意制造混乱,扰乱校园正常秩序

-100

不按时休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0

恶意毁坏公物

-100

公共场所举止不文明、男女交往不文明

-50

故意破坏环境卫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50

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教学区及宿舍

-300

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

-50

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

-100

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400

辱骂他人,不尊重师长、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同学

-50

在宿舍内存放及使用酒精炉、违规电器

-400

私接乱拉电线

-100

无故夜不归宿

-100

无故晚归者

-50

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

-100

在公共场所奇装异服,衣衫不整,穿拖鞋进入教学区

-30

在星级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宿舍”

-50/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

根据处分等级相应扣分

在接受检查工作中态度恶劣,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

-100

违规吸烟者

-20/

违规就餐者

-10/

不遵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行为准则》的其他不文明行为

-20

课外

活动

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讲座、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无故迟到或早退

-20

无故不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讲座、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

-50

不参加学院或二级学院(部)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50

个人

信息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不准确或虚假,又不及时更新、维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300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虚假又不及时更新者。

-100

不按时填写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学生生活月志

-30

就业自荐书内容不属实

-100

(三)有关说明

1)同一类的奖惩只按照最高标准存、扣分,不累计分值。

2)教职员工出具“学生信息跟踪反馈单”应该客观、真实。

3)辅导员(班主任)在存、扣分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存、扣分条件的行为表现一律不得随意存、扣分。

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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