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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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丰富校园生活,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氛围,陶冶大学生的情操;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关注自身和他人的心理健康,学习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技巧,提高个人心理素质;增强同学们的相互关怀与支持意识,提高沟通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促使同学们更加积极的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举办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受幸福,快乐成长

——心理健康,社会和谐

二、活动时间:10月18日——11月8日

三、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四、赛程设置

初赛:以本学院为单位自行组织比赛,选拔出三名选手参加决赛,并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及领队老师信息(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16年10月25日之前发送至学生处高强老师crp邮箱。

决赛:东西校区各举办一场决赛,比赛分为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四个环节。每支代表队拥有基础分100分。

第一环节个人必答题,由每队1、2、3号队员依次独立答题,当一位队员回答时,本队的其他队员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提醒或补充,违者此题作废,不予记分,不予补题,本环节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答题时间为20秒。

第二环节小组必答题,在听到题目后可选择一名队员代表答题,其他队员可以补充答题。本环节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答题时间为40秒。

第三环节抢答题,共20道题目,在主持人宣布开始作答后,最先按下抢答器的代表队获得答题权,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如果在主持人宣布开始作答前抢先按下抢答器的代表队将丧失该题的答题权,获得答题权的参赛队必须在20秒内完成答题,否则不予计分。

第四环节风险题,题目分为10分、20分、30分三个风险等级,相应的答题时间为30秒、60秒、90秒,分数越高,题目难度越大,各代表队依次选择分值并抽取题目后,由1名队员完成答题,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但以最后修改确认的答案为准,完全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部分答对或答题超时,倒扣相应分值。

四个环节后按照得分情况确定名次,如果出现平分,将加赛抢答题,主持人宣布抢答后最先按下抢答器的代表队获得答题权,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五、竞赛纪律

1、比赛进行过程中,各参赛队员需将手机等各种通讯设施关闭。比赛开始时,场下观众将手机等各种通讯设施调至为静音模式。

2、队员回答个人必答题时,该队其他队员不能给予任何形式的提示,违者取消该队此题答题资格,该试题作废。

3、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队不得影响其他队做答,违者取消其竞赛资格。

4、严禁台下观众以任何形式提示参赛选手。因此原因获利者取消此题答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扣此题相应分值。

六、参考资料

比赛参考资料:以《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题》为主,详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东西校区分别根据比赛成绩,评出一个优胜队和最佳选手奖三名。

八、其他事项

1、回答问题时选手必须起立,在规定时间内,用普通话答题。答题结束后必须说明“回答完毕”,凡“回答完毕”后的补充一律无效。

2、当选手回答的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相同时,选手是否得分以评委的评判为准。

3、回答时限从主持人提出问题后喊“开始”开始计时,超过回答时限视为无效回答。无效回答视题型决定扣分或不扣分。

4、参赛队员可以要求试题重复一遍,重复的时间计入答题时限内,但抢答题不重复内容。

5、各参赛队伍不能在比赛进行当中更换队员。

6、竞赛过程中,参赛队员不能带相关资料入场。

7、因试题或主持人原因引起答案变化时,该试题作废,重新抽题或抢答。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报名表》

附件2: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题

学生处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报名表.doc

附件2-201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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