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全院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掌握和评价2016年度全院学生工作、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全院学生工作及共青团工作深入发展,经学生处、团委研究决定,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呼职院党发[2014]55号),将对全院学生工作及共青团工作进行调研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9日
二、调研和考核的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工作及团总支工作
三、调研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主要内容
本学院学生教育与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公寓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及特色创新工作的开展情况。
本学院学生思想建设、团总支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学生会社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科技活动及特色活动的开展情况。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调研汇报考核、支撑材料考核并举的方式进行。
考核小组听取各二级学院、部的工作汇报(制作20分钟以内的多媒体幻灯片进行汇报),并实地查阅相关支撑材料。
四、具体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梳理,完成幻灯片的汇报内容。
2.实地考核支撑材料
(1)2016年度学生工作总结;
(2)2016年度学生教育与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公寓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及特色创新工作。要求整理检查、评比原始材料。
3.本次年终考核是评价各二级学院(部)学生科2016年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评选各类奖项的主要依据。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相关要求,对本学院(部)2016年度学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总结。
4.依据考核结果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及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共青团工作具体考核内容请查看团委下发通知。
学生处
团 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2.《2016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