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要求各二级学院(部)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
一、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20日
二、排查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具体安排:由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心理辅导站要组织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广泛深入学生宿舍通过走访、谈心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状况。对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附件1: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对象),要分别建档,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问题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干预,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障碍学生及高危人群登记表》(附件3),并由二级学院(部)心理辅导站及时转介。
请各二级学院(部)将本次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说明本次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排查结果及分析、采取的措施等,认真总结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排查的方法和手段。并将上述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学团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团工作处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对象》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问题重点关注学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障碍学生及高危人群登记表》
附件1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对象.docx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健康问题重点关注学生.docx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心理障碍学生及高危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