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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为切实提高网络管理中心管理人员的网络安全工作水平,规范人员管理手段,中心实行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一、责任人分级

间接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其中,间接责任人由中心主任和网络部、信息部主任担任,不予轮换;节假日期间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假期值班人员及时间安排表》确定的值班人员担任。

二、直接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每天至少对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各进行两次现场巡检。巡检时要认真检查电源、空调、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的工作状况。发现故障或异常要及时、妥善处置。每次巡检完毕后,填写《值班记录表》备查。

2、如遇停电,无论是否在正常上班时间内,直接责任人需立即确认UPS是否正常供电,如遇UPS出现异常故障,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如无法解决,须尽快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并向上级领导通报。

3、每天下班时检查中心机房的安全情况,锁好门窗,清理无关人员。并保持机房卫生。

4、直接责任人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不得远距离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要长途旅游或出差者,须向中心综合管理科申请临时调换第一责任人,经批准后才能外出。接到报警或监测到机房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如个人无法解决,须尽快联系相关人员,并向上级领导通报。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责任人考核

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至少考核一次。定期考核结果作为对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奖励惩处、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上报组织人事处调离现岗位等处理。

1、工作职责不落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对中心机房存在的情况不认真解决、无故拖延或敷衍塞责;

2、由于工作不力,导致中心机房发生安全事故,致使学院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极大影响中心工作的;

3、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要求且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直接责任人所属的部门,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中心主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经网络管理中心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1月1日期起执行。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网络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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