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统筹规划,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促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呼职院发〔2021〕38号、《采购管理制度》呼职院党发〔2024〕32号、《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呼职大发〔2025〕35号文件要求,按照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安全原则,现将对2026年计划建设的公共信息系统、软件平台等进行备案。
一、备案范围
2026年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软件相关项目,均需办理备案:
1.计划新建、供全院范围内使用的信息系统或软件平台;
2.对现有软件的模块进行升级、扩容的项目;
3.对现有软件开展重大版本升级的项目。
二、备案条件
符合上述范围的项目,若需要信息中心提供以下任一服务,必须履行备案手续:
1.服务器及存储资源托管服务;
2.委托信息中心协调第三方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3.对接全院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4.对接全院数据资产平台。
自建信息系统或软件平台必须完成等级保护测评和数据对接后方可在学院上线使用,自建系统或平台使用云服务资源,需各处室、二级学院自行承担信息安全和数据泄露等相关风险,如使用云资源部署,建议与云服务商签订合约时需明确信息安全及数据保密的相关内容。
信息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