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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体温检测统计系统的使用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现需要对返校学生进行每日三次体温测量,测量时间分别在每日上午9时、下午15时、晚上22时前。学生可通过测温门禁设备进行体温测量,系统将在规定时间之前,对未进行体温测量的学生信息统计并推送给班主任和辅导员,还将把体温异常的学生信息推送给班主任、辅导员、学生科科长、学院医务室和学生工作处宿管科相关人员。

各位老师还可通过移动端(微信企业号和企业微信)中的“体温检测统计”应用,查看学生体温检测情况,权限与健康打卡统计权限一致,具体查看方法详见附件。

 

信息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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