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防疫物资供给,严防各种传染病疫情在校园传播,确保校园防控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学校防疫工作需要,本着“合格、安全、应急、节约”的原则,现就我校防疫物资的储备、发放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防疫物资的来源
1.集中采购
2.社会捐赠
二、防疫物资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防护服、靴套、帽子、鞋套、面屏、护目镜、隔离衣、外科手套、PVC手套;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洗手液、75%酒精、体温计、体温枪、喷雾剂、血压计、指氧仪、制氧机、防鼠药等。
三、发放范围
全院各部门师生,餐饮、物业、安保等工作人员等。
四、防疫物资储备
1.根据疫情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医务所做出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报医药卫生系主任、分管院长批准;
3.由医务所负责按批准计划实施采购
五、防疫物资管理
1.防疫物资要实行专人管理,保持物资储备库清洁卫生、温度、湿度等储存条件;易燃、易爆危险品与普通防护用品分区存放,确保储备物资安全。
2.防疫储备物资设独立台账,入库物品要按品种、数量、规格等做好入库登记工作,社会捐赠的物资做好备注。
3.出库物品要按品种、数量、规格等做好出库登记工作,出库物资必须经医药卫生系主任批准,并对出库物品的时间、领用人等做详细记录,不得随便发放防疫物资。
4.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防疫物资进行检查,要及时上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和过期时间,及时补充,保证防疫物资充足。
六、防疫物资的保管及发放
(一)保管存放及发放地点:医务所
(二)防疫物资保管员:柴滨电话18548113588
(三)防疫物资的发放
1)按照医药卫生系主任批示,各单位所需物资种类、数量进行发放。
2)体温检测、消杀用防控物资由医务所统一管理,医药卫生系主任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责任人签字领取。
3)如个别部门在防控物资数量、种类上有特殊要求,由各部门另外提出申请,经医药卫生系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采够,按规定发放。
(二)次氯酸钠消毒液(84消毒液)
1.由物业公司向学院医务所领取,物业公司负责全院消毒液的提供工作。物业公司每个楼都明确一名物业人员,经医务所培训后负责消毒液的配比提供工作。
2.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由物业公司、园林公司、餐饮公司负责,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的消杀工作分别由各系部、行政部门、学生负责。
(三)75%的医用酒精
由安保、物业公司负责领取,由于进校货物、人员的消毒,教室或公共区域的门把手、桌面、设备等部位的擦拭。
七、工作要求
1.防疫物资属工作所需,发放时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发现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各班级教室、教师办公室、实训室负责人在将消毒物资领回后,务必做好监督和检查,科学使用消毒液,严防造成破坏性污染及人员中毒,每天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做好每次消毒的记录。
3.防疫物资(包括社会捐赠物资)须建立入库和发放台账,留存入库单、发放表等原始凭证与发票一起作为报账、入账依据,保管好采购文件和凭据,留存备查。
4.防疫物资属专项物资,杜绝浪费,要做到所有物资合格、安全,应急、节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