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内蒙古大中专学生创业电视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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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引导广大大中专学生积极创业、带动就业,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就业服务局、内蒙古电视台决定举办首届内蒙古大中专学生创业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政府、学校、社会和个人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首届内蒙古大中专学生创业电视大赛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尝试。通过大赛选取的企业作为大中专学生创业的实践平台,为大中专学生就业和创业提供真实的就业、创业岗位,变抽象的职业生涯教育为真实的创业实践,实现大中专学生就业需求与企业需求的对接。

二、大赛主题

以“赢在内蒙古”为题的首届内蒙古大中专学生创业电视大赛,选择有资质的企业为获奖选手提供一年职业规划的创业保障,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实现一年当老板的创业目标。

三、大赛组织

创业平台提供企业作为大赛的实体依托,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平台;政府提供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参赛单位;学校动员组织本校学生积极参与,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大赛目标

参赛企业找到适合的人才,通过引导就业创业意识的社会化实现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毕业生找到如意的创业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政府做好公共服务,推动社会充分就业。

五、参赛对象

(一)大中专毕业生,不限专业

(二)有创业意向

(三)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勇于拼搏的精神

(四)年龄:17~30岁

(五)应届生通过所在学校或者直接登录网站免费报名参赛

(六)其他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网站参赛

六、创业平台提供企业的标准与要求

(一)区内外具有一定规模,愿意为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提供人力、物力以及技术规范保障,诚信度高,经营业绩良好的实体企业。

(二)企业能够提供一年期的带薪职业生涯规划,实现选手一年当老板(自办企业或者合股经营)的愿望。

七、大赛内容、形式、评选规则

大赛分为报名、网上答题、初赛、电视复赛、电视决赛五个阶段。评委会由专家、企业、院校代表、政府部门代表等组成。

(一)大赛初赛阶段由组委会筛选,进入复赛后由评委会选拔。

(二)大赛涉及网上答题、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话题辩论等环节。

(三)大赛的宣传片、启动仪式、电视复赛、电视决赛将在内蒙古电视台录制,在《百姓热线》、《雷阵语》栏目中播出,同时,在报纸、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播报。

八、大赛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0日~11月27日

(二)启动仪式时间

2011年11月20日(周日)上午10:00

(三)网上答题时间

2011年11月28日~12月4日

(四)初赛时间

2011年12月10日前

(五)复赛、决赛时间

2011年12月20日前

九、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创业平台提供单位等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大赛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院校负责本校大赛活动的报名初赛宣传活动以及进入复、决赛选手资格审查。

十、承办单位

内蒙古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内蒙古职业介绍中心

内蒙古电视台经济频道

呼和浩特市赢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创业平台提供单位

鄂尔多斯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从报名企业中优选20家)

布日都伦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布日都伦餐饮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布日都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新大地集团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

十二、奖项设置

(一)一年职业规划奖

所有通过第一阶段考核的选手都将进入企业提供的“一年当老板的职业规划”。(基础培训和岗位培训、岗位见习、创业见习三个阶段)

(二)参赛选手奖:最佳风采奖

(三)参赛企业奖:促进就业奖

(四)参赛院校奖: 优秀组织奖 特别组织奖

(五)电视决赛的3位大奖获得者将得到3000元(2位)和8000元(1位)的现金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

内蒙古电视台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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