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教研室:
根据学院文件要求,各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的原则进行考核,评选出的“优秀”名单以书面形式上报师范学院办公室。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科室名称
| 人数
|
1
| 办公室
| 1人
|
2
| 教务科
| 1人
|
3
| 学生科(加刘书记)
|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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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心教研室(加葛院长)
| 2人
|
5
| 学前教研室
| 1人
|
6
| 实训中心(加孙院长)
| 1人
|
7
| 文科教研室
| 2人
|
8
| 理科教研室(加曹院长)
| 2人
|
9
| 英语教研室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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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育技术教研室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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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器乐、艺术教研室
| 2人
|
12
| 声乐教研室
| 2人
|
要求:
1.参评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述职,时间各部门自定,述职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
2.评选“优秀”名单于2012年12月30日以纸质形式上报办公室。
师范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