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文明宿舍”评比考核细则

  • 发布时间: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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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宿舍”评比考核细则

一、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1. 整体项(20分)

要求室内整体布局合理、美观、大方(6分);室内无乱写、乱画和贴挂人头像(5分);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5分);室内没有乱拉电线和晾衣绳。(4分)。

2. 地面项(10分)

要求地面无灰尘、痰迹、碎纸及其它瓜果皮等(7分);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无赃物(3分)。

3. 门、窗、暖气项(15分)

要求门、门框无污迹及尘土(2分);窗台、窗框干净(3分);窗台物品摆放整齐(3分);玻璃干净明亮(4分);暖气无尘土,夹缝无污物(3分)。

4. 摆放项(20分)

要求公共设施(包括窗、桌椅、脸盆架)摆放整齐、干净(10分);个人其它日用品摆放有序(10分)。

5. 床铺项(35分)

每人为一个检查单位。要求床单、被罩、枕巾卫生干净(6分);被子叠放整齐(5分);床单铺得平整统一(5分);床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5分);检查时间内不允许睡觉(5分);下铺床铺下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5分);床板上无悬挂各类物品(4分)。

二、扣分标准

宿舍中若发生如下现象,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数:

1. 有酗酒等违纪行为,被举报或查获,每人次扣4分。

2. 有晚归现象,被举报或查获,每人次扣2分。

3. 宿舍内没有值日生制度,扣2分。

4. 为保持宿舍楼内公共走廊的卫生清洁,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学生不得将宿舍垃圾扫到楼道内,应使用本室簸箕将垃圾倒入垃圾筒内,如有违反,每人次扣1分。

5. 有违章用电或赌博、酗酒现象,被举报或查处,扣20分。

6. 宿舍有经商行为或有未经允许留宿他人的,扣20分。

7. 宿舍成员有打架行为或成员受警告及警告以上校纪处分的,扣20分。

8. 成员有故意损坏公物或有偷窃行为的;扣30分。

9. 成员有不服从或不尊重管理服务人员行为的,扣30分。

三、达标标准

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宿舍,60~80分(含60分)为合格宿舍,得分在80分以上为文明。

师范学院学生科

2012年10月26日

学生“文明宿舍”申报表

申报

宿舍

( )号楼( )室

所属

学院

名 单

宿舍成员

情 况

成 员 奖 惩

意 见

宿 管 员

(结论描述):

签字:

审批意见

宿 管 科

(结论描述)

签字:

审批意见

学 生 处

(结论描述)

备 注

填表人(宿舍长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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