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职院【2010】第18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2012年学生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评比活动,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活动实施办法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正确引导和充分认识学生是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本次活动以学生科牵头、负责组织和领导。
1、文明楼宇宿舍创建活动的评比实施办法和组织考评由我院学生科牵头组织负责。学生科组织实施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及宿管部配合共同参与。
2、在创建评比工作中,要重视和发挥宿舍管理教师、各班级学生组织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宿舍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动和保护学生的参与热情。
3、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党总支书记刘敏华、院长葛根图雅。
副组长:王莉、于文博。
成 员:马燕妮、娜琳、温婷、苏娅、吕洋。
二、组织实施
1、创建文明楼宇以栋为单位。目前我院八号楼整体为师范楼,力争创建文明楼宇。创建活动在学生科的组织领导下,由各辅导员、班主任和宿管部共同参与完成。
2、创建评比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10月22日至10月31日起草实施办法;11月1日至11月8日宣传发动;11月9日至11月16日组织实施申报;11月19日至11月30日检查评比。
3、文明宿舍的评比以学生宿舍为单位。文明宿舍的评比在学院学生科组织领导下,由学生科、各班班主任、学生宿管部成员和宿舍管理老师共同组成考评小组,指导和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的具体实施工作。学生科组织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并记录在案。
4、由考评小组对宿舍成员的日常行为表现和内务进行综合考评。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实行“日查、周检、月评比、学年评定有奖励”。考评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不合格宿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标兵宿舍四个层次,其中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宿舍,60分—80分区间的为合格宿舍,80分以上的为文明宿舍。
5、标兵宿舍的标准:
卫生方面、内务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合理、美观大方;宿舍要做到地面、床面、桌面、墙面、卫生间、洗脸池干净整洁并且长期保持,服从宿舍统一管理,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宿舍内无打架斗殴、吸烟、无违章使用电器现象。
三、考核验收
1、文明楼宇的创建验收工作由学生科牵头,各班班主任和宿管部共同参与,依照《学生宿舍文明楼宇评比考核细则》打分和创建工作的总评评定结果予以确认。
2、合格宿舍的验收认定由学生科负责实施。
3、文明宿舍的验收认定学生科牵头组织核查,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具体程序如下:
1、 申报文明宿舍的,应填写申报表,并将申请报提交到宿管部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6日截止);
2、 宿舍管理老师依据平时检查情况综合考核评议;
3、 学生科、学生宿管部及各班班主任综合检查、评定;
四、表彰奖励
文明宿舍的考核评定结果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及评奖评优挂钩。
学生所在宿舍的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家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定。
学生宿舍评比结果直接反映在学生综合测评中。凡不合格宿舍,限期三天内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的,宿舍全体成员每人每次扣0.5分,若经检查实属某学生个人原因,扣该生1分,其余学生酌情处理。
凡在文明楼宇和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除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外,并授予优秀宿舍长称号。
学生个人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学生手册》文明楼宇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五、本活动具体实施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六、评比标准,附后。
师范学院学生科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