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统计、移交办法
(一).学生档案统计:
1.档案来源:
2.建立档案入库台帐,对入学的学生入库、毕业生毕业时的档案出库的档案资料做到准确无误。
3.对未毕业的学生档案做到造册登记另存。
(二).学生档案鉴定和移交:
1.新生入学时专兼职辅导员查阅学生入学档案,无误后附学生具体名单交学团科档案室存放并确认人数、签字。
2.毕业生毕业时,各班级专兼职辅导员到学团科档案室领取本班级学生档案,并完善学生在校期间档案所需材料:学年鉴定表2份、综合测评表1份、军训测评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学籍卡1份、成绩单1份、在校期间获奖材料、党团关系材料等,补充完毕后转交就业科,由就业科负责邮寄。
3.中途遇当兵复学或转学的学生,转入班级的专兼职辅导员老师及时联系学团科负责档案的老师,及时登记入库;中途遇退学的学生,档案可由本人登记领走,或者退学的学生提供地址由就业科负责公对公邮寄。如退学的同学不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由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造册登记另存。
4.对本年度未毕业的学生,专兼职辅导员老师完善材料后交就业科,由就业科转交学团科负责管理的老师,填写其未毕业生档案材料所缺材料,登记造册另存直至该同学毕业时领取。
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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