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规范学生夜间打卡管理,特制定本细则,明确未打卡行为的认定、处理流程与标准。
一、 未打卡情形认定
学生未在规定时段(22:30-23:00)内通过薪福通指定系统完成打卡,且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属于未打卡行为。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一)履行请假手续
1.事前请假类:因实习晚归、外出就医、紧急家庭事务等特殊原因,通过薪福通提交申请并获得辅导员审批同意的。
2.事后补假类:因突发疾病、突发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情况未能提前请假,但能于次日12:00前向辅导员提交情况说明(附相关支撑材料)并经辅导员审批后,将审批结果交由宿管部负责同学进行登记。
(二)无故未打卡
无故未打卡包括但不限于:忘记打卡、故意不打卡、因个人娱乐等活动晚归超时、夜不归宿等。
二、工作流程
每日打卡情况由学生会宿管部于当晚核实,提交至学团科工作人员,学团科工作人员于次日上午在学团群公布未打卡情况,辅导员请及时通过薪福通了解本班学生打卡情况。
三、无故未打卡处理方式
1.首次无故未打卡,由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交书面检查材料,由辅导员留存备案。
2.累计2次无故未打卡,每次扣除个人综合测评德育分50分。
3.累积3次,学院内通报批评;累计4—5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6—8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9—12次给予记过处分。
4.若学生有处分,请辅导员了解情况批评教育后形成书面材料交于学团科。
四、其他
未尽事宜与学团科沟通联系,本办法由学团科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