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至22日9:00。
缴费成功并填报有效考试志愿的考生使用电脑登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网址:https://dzsys.hhvc.edu.cn/m),在登录页面中输入正确的姓名、考生号(高考报名号)和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高职园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场详见
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考试规则”,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应考准备。
2.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考生参加面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伴奏用mp3格式存在U盘里。美工设计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参加面试考生须自带画具(素描画具)、四开画板或画夹,考试用纸由学校提供。
3.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摄影摄像设备、计时工具、电动橡皮擦等均属于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4.考生不得穿国家机关制式服装和培训机构统一服装参加考试,也不得携带印有培训机构标识的背包等进入考场。
5.考试当日,考生至少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开考2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机试考生不允许提前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7.考场时钟仅做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个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
8.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员发出退场指令后,考生方可取回自己的暂放物品,依次退场。
9.考生在考场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0.特别提醒考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两高司法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考生应当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