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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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五年制高职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实考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各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网报志愿开始时间:8月9日;
8月10日17时以后已填报志愿考生不允许删除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网报志愿结束时间:8月10日18时。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见《中招资讯》。
2、登录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 “中等学校招生”频道公告栏查看网报志愿期间公布的最新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院校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经常查看“中等学校招生”频道公告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2、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
3、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4、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8月9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户口簿原件(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7、未尽事宜按《关于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