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团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目前,由我院各二级学院学生自发组成的各类社团,已初具规模。例如:云帆文学社、骑迹自行车俱乐部、博采话剧社等等。大部分社团组织机构完善、活动丰富、运行状态良好,但一些社团也存在有名无实、社团机构不完整,活动主题不明确,没有专业教师指导等问题。随着我院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以各类社团为载体,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渠道。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社团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成立社团联合会并下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手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已组建的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务必于5月15日之前到院团委办公室(教学楼117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审查审批通过的社团将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备案。逾期未办理者,不予承认其社团合法性,禁止该社团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一旦发现有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社团联合会将依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将其有关材料上报学院主管部门请求给予纪律处分。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专业特色至少成立1—2个社团。并于5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院团委。
团 委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