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学生会、校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学联《关于开展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我校项目申报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功“十五五”·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申报主体与项目类别
校、院(部)两级学生会均可申报。项目分为思想引领、学业促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民族团结、助困帮扶、校园治理、文体活动、其他类十个类别。各单位严格对标项目要求,择优申报、避免类别重复。
三、工作安排
(一)校内申报(即日起至9月8日)
校学生会、各学院(部)学生会各择优申报1项优质项目,可跨学院联合申报、由牵头单位统一报送。项目须运行满1年以上、成效扎实、同学认可度高,具备持续性与推广性。
(二)校内评审推报(9月10日前)
校团委组织专项评审,结合项目实效、创新性、推广价值等维度,择优遴选不超过5个不同类别项目,统一向自治区学联推报。
(三)区级评审展示(9月中旬—10月)
自治区学联将组织专家初评、同学满意度调查、现场答辩终选,择优确定入围项目,拟于10月在包头师范学院举办全区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四、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对照区级项目标准及评价要素,规范填写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及案例材料,于2026年9月8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纸质盖章版材料报送至团委210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申报单位+我为同学做实事”,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各学生组织要立足服务同学主责主业,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深挖特色服务项目,以评促建、以展促优,切实发挥学生会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效。同时依托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服务同学、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青
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项目申报表、汇总表、成果模板
团 委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