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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食安“视”界真相在线—校园食品安全辟谣科普视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4 10:20:05   浏览数:次   来源:

二级学院(部)

为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谣言在校园及网络空间的传播,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理性的饮食消费观念,按照自治区食药安办、教育厅、市场监管局食安“视”界 真相在线——校园食品安全辟谣科普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辟谣科普视频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当前,互联网信息纷繁复杂,食品谣言借助短视频、社交平台快速传播,如“功能性饮料比水更健康”“空气炸锅做的食物会致癌”“食品添加剂等于毒药”等不实信息反复出现,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食品消费恐慌,甚至影响青少年科学素养的养成。青少年是网络空间的“原住民”,也是家庭消费决策的重要影响者。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链式传播效应,能够有效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从校园延伸至家庭和社会。为此,自治区食药安办联合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开展本次校园食品安全辟谣科普活动,旨在引导青少年掌握识谣辨谣的科学方法,成为食品安全的践行者与传播者。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标语

主题食安“视”界真相在线—校园食品安全辟谣科普活动

宣传语让科学知识跑在谣言前面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26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制作科普短视频/情景剧:自选主题,拍摄3分钟以内短片。形式包括情景剧、脱口秀、实验录屏、动画等。侧重剧情创意、剪辑水平、传播效果。具体食品安全谣言清单详见附件1。

五、时间节点安排

2026年5月13日至5月31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动员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社团活动开展作品创作,各二级学院(部)至少制作、报送1件作品。完成科普短视频或情景剧的拍摄与剪辑。参赛学生将海报、短视频上传至抖音/视频号,添加话题(如:#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安辟谣#),进行网络传播指数比拼。2026年6月12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韩叶老师企业邮箱:视频源文件、视频公开链接、参赛作品表(详见附件2)、原创性承诺书(详见附件3)。截至6月1124时的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合计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视频发布时间、当前数据及截图时间)。

六、评分标准

由自治区食药安办牵头组织食品安全、教育、传媒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最终得分=专家评审得分×60%+网络传播指数得分×40%。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综合奖及单项奖。

(一)专家评审标准。内容准确性(60%)、创意剧情(15%)、拍摄剪辑(15%)、传播潜力(10%)。

(二)网络传播指数比拼。鼓励学生将短视频上传至抖音/视频号,带话题(如:#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安辟谣#)。根据视频的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综合排序,折算成传播分。可设置基础播放量门槛(如500+)。

七、奖项设置

为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积极性,本次活动设置综合奖、单项奖和指导教师奖,允许同一作品同时获得综合奖和单项奖。

(一)综合奖。各组别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二)单项奖。最佳科学奖1名(内容最严谨准确)、最佳创意奖1名(形式最新颖有趣)、最佳人气奖2名(由网络点赞量单独决定,不计入综合分,额外奖励)、最佳传播奖2名(网络传播数据最高,依据网络传播数据最高者确定)、最佳组织单位10个(由各学校参与度和作品质量确定)。

(三)指导教师奖。对应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最多认定1名教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作品题材内容审核、作品报送等推进工作。

(二)抓好内容导向。食品安全科普必须坚持科学性、准确性原则,对于参赛作品涉及的谣言解析、科学依据,务必做到有据可查、表述严谨,避免因辟谣宣传而对谣言细节进行过度渲染,防止造成二次误导。

(三)坚持公益原则。本次活动为纯公益性科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家长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活动推销商业产品或植入广告。

(四)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组织线上投票或展示时,不得公开学生详细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上传短视频需征得学生及监护人同意。

(五)作品使用授权。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科普宣传中无偿使用优秀作品(使用时注明作者信息),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和著作权。



附件1:食品安全谣言清单

附件2:参赛作品表

附件3:原创性承诺书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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