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
按照工作安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者(主持人)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必须是能够真正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
1.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
2.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申请书”内指定位置。
3.凡在研的国家教育部门、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本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4.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二、申报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2.本年度一般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自筹经费。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在平台填报时,依据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无”),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
3.本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时—5月11日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为统一加盖公章请5月7日17时前将申报书送至明德楼512科研处)。
4.本年度一般课题初审工作由各盟市、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未通过单位审核的课题不予受理。
5.系统填报时须同时上传“评审活页”中要求填报内容的查重报告。
三、课题管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课题获准立项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其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研究周期最长3年。
课题具体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如下:
职业教育:乌仁其其格,0471-2857127;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71-2856405;
网络技术应急电话:0531-89701233,0531-8970171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
科研处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