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整合我区优质科技教育资源,探索建立大中小学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推进“大中小科技教育共同体”建设,现就组织申报共建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组织本地区高校与中小学开展结对共建。要充分结合学校意愿、地缘关联及已有合作基础,优先将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以及人工智能基地校纳入共建范围,科学合理确定共建名单,确保结对共建工作落地见效、务实管用。
(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各有关高校要充分发挥科研、人才、设施等资源优势,主动对接驻地中小学,积极发挥科技教育的引领带动作用,为中小学提供优质课程、师资、实践平台等支撑。各参与中小学要立足自身发展需求,主动谋划合作内容,积极对接高校资源,推动共建工作实现双向互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务实合作,细化内容。各结对高校与中小学要提前协商,共同拟定“大中小科技教育共同体”合作协议书或签约文本。协议内容要紧扣科技教育核心任务,明确合作目标、具体项目、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做到应具体可行,避免空泛表述。鼓励双方结合前期已开展的合作项目,深化拓展合作内容,打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共建品牌。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4月9日12.00前,将《“大中小科技教育共同体”共建意向汇总表》(见附件),连同重点结对代表的合作协议书或签约文本(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kyc6585042@126.com。
附件:“大中小科技教育共同体”共建意向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