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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团歌嘹亮 唱响青春”五四青年节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3 15:23:04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历次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现青年爱党爱国情怀与昂扬风貌,值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4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7周年之际,党政办公室、团委、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团歌嘹亮 唱响青春”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五四青年节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团歌嘹亮 唱响青春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组队参赛;教工合唱队(含离退休人员)由工会统筹组建,曲目自选,仅作展演不参与比赛评比。

三、时间安排

拟定4月28日(周二):上午彩排,下午正式演出。

四、比赛要求

1.组队与曲目:每单位限报1支队伍,演唱2首曲目,必唱《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另一首从参考曲目(见附件3中自选。

2.人员规模:参赛学生(不含指挥、伴奏)不少于120人,不得外聘校外人员参赛,违者扣分。

3.表演形式:以合唱为主,可融入朗诵、舞蹈、器乐等创意形式,评委酌情加分。

4.时长与道具:每队出场总时长(含上下台)不超过12分钟,超时扣分;现场提供钢琴与音频播放设备,其他乐器自备。

5.秩序与服装:服装统一、入场退场有序;指挥可由本单位教师担任,需协助可联系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6.抽签与评分:出场顺序线上抽签;成绩综合演唱表现、现场纪律评定,按参赛情况设奖。

7.选曲协调:建议各单位提前沟通,避免曲目重复。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二级学院4月6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伴奏 MP3、100字节目串词、主持人推荐信息发送至团委邮箱(文件命名:单位+合唱比赛信息表),曲目一经报送不得修改。4月15日前将排练视频、高清图片报送团委邮箱,用于公众号预热。

联系人:孙青

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第二届“团歌嘹亮 唱响青春”庆祝五四青年节合唱比赛报名表

2.第二届“团歌嘹亮 唱响青春”庆祝五四青年节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3.第二届“团歌嘹亮 唱响青春”庆祝五四青年节合唱比赛参考曲目

 

 

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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