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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更新校内宣传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11:17:24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处室、院(部):

根据学院新学期宣传阵地建设及校园文化氛围营造需要,请各处室、院(部)于3月17日至3月23日期间完成各自宣传栏的更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及本部门职能重点工作,以展示优秀人物风采、凸显教学工作风貌、宣传重要专业发展、彰显教学大赛成果、开展校园安全教育等为内容进行更新。

二、规范标准

1.要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等内容的图片除外)。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简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蒙古文)、国际通用语言文字(英文)同时出现在宣传标语、标识或宣传LOGO中时,先后(或上下)顺序分别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国际通用语言文字。

3.设计内容含有国家标识及标志性建筑(国旗、国徽、党旗、党徽、天安门等)元素的,不得出现遮挡或虚化。

 

三、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积极对待、认真设计规划、精心准备,在制定宣传栏内容时严格实行“三审”制度。

2.请于3月22日前将本部门审核后的宣传更换内容电子版定稿发至宣传统战部明方达老师企业邮箱。

3.更换完成后将实拍效果图发送至宣传统战部明方达老师企业邮箱。

4.各部门日常需注意自属宣传栏内展板是否出现破损、变形、掉色等情况,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更换,确保宣传栏的使用效果。

 

 

宣传统战部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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