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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3 11:12:11   浏览数:次   来源:

二级学院(部)团(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团纪教育,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组织团员和青年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内在逻辑,熟练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范,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提升自我约束能力,自觉践行“五个模范、五个带头”要求。

二、工作流程

(一)组织团员开展会前学习

团支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重要回信精神,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内涵,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资料见附件。

(二)联系实际查找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不足。

(三)会议召开

1.团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团员集体进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团纪学习教育,通报团支部委员会纪律建设及查找不足等情况

2.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4.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点评讲话

5.重温入团誓词。

(四)确定评议等次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所在院(部)团总支批准,并向本人反馈。

三、工作要求

1.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人数的30%以内。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

3.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四、材料上报

请于2026331日前将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并将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中的附件1《团员民主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材料报至团委邮箱。

 件: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资料

联系人:贾宏宙

 箱:tqzj@hhvc.edu.cn

话:6586221

 

校团委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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