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我校社团管理,强化指导力量,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呼职院党发〔2021〕59号),现开展2026年度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基本要求
聘任条件、职责、考核奖惩等细则详见上述制度文件及附件;1名教师最多指导2个社团,思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聘期1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未匹配到指导教师的社团,由挂靠单位指派符合资质人员,或由相近社团指导教师代管不超过1学期,同步开展选聘。
三、材料上报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聘任审批表、培训指导计划(纸质+电子版)报送至社团所在指导单位;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3月2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贾宏宙、卢晶
电话:6586221
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相关管理文件及申报表格
校团委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