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为做好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尚未完成结题工作的2022年度立项的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
2.2024年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研究项目立项研究的一般课题(详见附件1)。
二、结题条件:
1.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结项成果不低于申报书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要与申报书内容一致。
2.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应是在项目执行期内获得的,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提交。
3.项目成果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所提交的研究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结题汇总表》(附件3),结题汇总表不用打印,只需发送电子版;
2.提交研究报告或咨政报告,附上研究报告或咨政报告的“知网个人查重服务报告单”(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25%);
3.提交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
4.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并以“姓名+单位+课题名称”发送至邮箱:kyc6586042@126.com;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顺序: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或咨政报告-查重报告-论文)一式一份于2025年4月24日前寄送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明德楼512室)。
四、课题经费:外单位人员需要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本单位人员走报销流程。
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郭栋,0471-6586042。
附件:1. 2022和2024年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研究项 应结项名单
2.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研究项结题报告书
3.结题汇总表
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
呼和浩特市分基地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