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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2 21:04:57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s://www.nm.zsks.cn/kszs/ptjyzsb/zszc_zsb/202502/t20250221_45484.html)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认真学习领会,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专升本工作,报名宣传动员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务必将此次专升本报名工作通知到每一位2025届应届毕业生,并组织学生按要求尽快完成报名

二、各系(部)要准确把握专升本报名工作各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学生、提前部署专升本相关工作。

1.学生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每日9:00—17:00

2.系(部)审核时间:2025年2月24日—3月4日。

3.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证明材料的考生,重新补充(或修改)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接待学生电话咨询。严格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和学院要求对学生报名资格、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各系(部)书记、主任要做好督导、复核工作,切实保证资格审核工作高效、快速、准确完成。

四、各系(部)要再次督促学生核查本人成绩,如学生成绩存在问题,各系(部)教务科应第一时间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安老师沟通、解决。

五、各系(部)做好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醒学生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相关违约责任,审慎签订就业协议;要合理安排学生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预期

六、严禁学院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盈利性专升本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专升本考试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更不得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0471-6585710;

              教务处学籍科  0471-6585317。

教务处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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