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响应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要求,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丰富校园文化活动,自学院启动艺术展演活动以来,各系部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了一批好节目,发掘培养了一批学生当中的艺体人才。根据报名情况活动要求,将组织校级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 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三、评选时间、地点
(一)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周三(5月10日) 上午(9:30—11:30)一画苑三楼团青之家;
(二)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声乐、器乐,周三(5月10日)下午(14:30—17:00)鸿雁楼C107(舞蹈类另行通知);
(三)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朗诵,周三(5月10日)下午(14:30—17:00)鸿雁楼C103。
四、相关要求
(一)所有参赛选手需准备演出服装及道具,伴奏;
(二)参演节目和报名内容必须一致,不得临时更换或调整节目内容;
(三)按时到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联系人:孙 青
联系电话:15049131129
团 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