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2023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自治区中小学美育示范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24号)要求,学院组织开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的项目申报与遴选推荐工作。经系(部)申报、专家评审、学院研究,决定推荐“古诗词普通话吟诵与创作”项目申报2023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3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处和宣传统战部反映。
纪检处电话:0471-6585763
宣传统战部电话:0471-5251207
宣传统战部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