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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更换宣传栏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4 09:44:0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处室、系(部):

为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更好地发挥宣传栏宣传阵地作用,根据学院新学期宣传阵地建设需要,请各部门于近期更换自属宣传栏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更新主题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高校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讲话精神转化为学院“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的强大精神动力。

2.喜迎党的二十大。

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经验做法、技术技能人才成果贡献等,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4.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凝练党史学习教育中好的方式方法、亮点举措、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进一步将“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落到实处。

5.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

6.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典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及先进典型宣传等内容。

8.除以上主题外,各部门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重展示各部门的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果,同时围绕党建工作、“十四五”规划、“提质培优”“双高”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等广泛收集整理素材,设计制作,宣传内容应体现时效性(动态类文字和图片以2021年以后为主)。

二、工作要求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简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蒙古文)、国际通用语言文字(英文)同时出现在宣传标语、标识或宣传LOGO中时,先后(或上下)顺序分别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国际通用语言文字。

2.要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等内容的图片除外)。

3.设计内容含有国家标识及标志性建筑(国旗、国徽、党旗、党徽、天安门等)元素的,不得出现遮挡或虚化。

4.请各部门积极对待、认真设计规划、精心准备材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前将定稿图发至宣传统战部明方达老师企业邮箱。

5.请于418日前完成更换。


附件:宣传栏分布图


宣传统战部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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