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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大事纪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2 09:44:25   浏览数:次   来源: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大事纪要(2017—2020)》有关事宜的通知,学院将征集近三年的大事纪要,各参编部门要按照供稿要求,迅速组织专人对本部门的资料进行梳理和鉴别,对缺失的资料进行搜集、补充、加工,切实做到资料详实准确、表述精炼规范、供稿手续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标准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重要著述的编纂、评审及出版情况;重要的文艺作品制作、播出及获奖;获得国家级荣誉各种奖项;本部门认为应该列入政府大事纪要的具体事项。

党政办公室:重要会议的召开;重要制度、方针、政策、法令的颁布和贯彻落实;扶贫攻坚及生态建设取得的重要成绩

宣传统战部:先进模范人物及突出事迹;省部(含省部)级以上领导人视察、调研、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会议、活动及调研

组织:重要人事更迭

人事处:主要组织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重大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革;重大科技成果或创新发明

后勤管理处:重要工程项目的兴建及建成投入使用

国际教育学院:重要外事活动或涉外事件

体育部:重大体育运动比赛举行及区内夺标情况

、记录时段

记载学院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内发生的大事、要事、特事及其他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政治意义、重要起点和转折意义的事件。除个别事项为说明因果关系、背景或沿革等情况外,原则上不跨越规定时段。

、撰写要求

各部门所录大事、要事、特事,均按年、月、日先后顺序排列。每条大事均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或部门)、原因(或背景)、经过(或核心内容和重要数据)、结果,文字表述客观、准确,行文简洁流畅,忌用模糊性语言,并为重要事条提供相关彩色照片1-3幅(无照片除外),图片内人员需严格审核,图片紧随其文。图片要注重典型性、资料性,画面主题明确、真实、清晰,电子照片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024*68。每幅图片下方必须注明时间、地点、重要人物(指明所在位置)、照片提供人;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报送有存史价值的一览表或统计表,做到表随其文。

 

报送方式

各参编部门要将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加盖公章后的文稿纸质件,于12月31日前报送至宣传统战部5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统战部邮箱(xctzb2012@163.com)。

 

 

宣传统战部

2020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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