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实施意见
(2009.9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具有高尚师德、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挖掘、弘扬百年历史老校优秀人文传统,形成学院良好的院风、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把我院师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为实现既定二次创业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院师德建设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办学以教师为主体,教书以育人为本。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是主阵地,教师是主力军。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作为教师,不仅需要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更需要恪守与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和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精神。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院德育工作的成效和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对教师职业道德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教师的形象有了新的期待。
2.近年来,我院建设发展步伐较快,教师队伍和师德建设工作卓有成效,教师的整体形象受到社会赞誉,但必须看到当前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在学院仍处在发展奋斗状态中,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和职业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教师自身的思想素质、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手段亟需更新,教书育人的能力亟待增强。特别是学院新进大批年轻教师,加强这方面工作的任务更显繁重。
3.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经常性的系统工程。开展好师德教育,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教师员工学习和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精神,学习《教师法》,结合学院二次创业的发展需要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战略意义,剖析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薄弱环节,建立一整套符合我院实际的师德规范和激励、考核、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构建学习型学院。
二、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紧密联系我院改革发展目标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热爱学院、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高为师、身正是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建立长效机制,恪守我院“明德修身、格物致知”的校训,不断提高师德水平;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要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师德建设任务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本部门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要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学习型学院构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切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学与人文精神教育等;要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宪法与教育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国情、区情、民情、院情、院史进行教育教学。
3.要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的教师职业理想。使广大教师以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从事教育工作,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依法执教、恪尽职守。以《教师法》为准绳,坚持教育教学的公平、公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良好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己任,全面履行教师职责,以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努力将党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影响;要进一步研究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理论与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进一步探索、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要加强教师的学风。大力营造科学研究氛围,关注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理论上的创新与突破,研究专业新知识、新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空间;关注社会发展的需要,崇尚科学、严谨笃学、追求真理、崇尚探究,努力成为传授专业知识、专业思想、专业方法和科学精神的教学专家,成为知识创新的楷模;努力提高职业教育为我市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在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中,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严谨求实、恪守诚信、精益求精、力戒浮躁和急功近利。在科研、项目评审、评估考核、成果鉴定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在授课、阅批作业、考试阅卷、答辩等教育环节中,反对敷衍马虎、降低标准、徇私舞弊等行为。
5.学院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人才强院”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全体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尊重、关心、理解、帮助广大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尊重广大教师的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努力在学院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将师德教育寓于做实事、办好事之中,在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中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坚持育人为本、弘扬研究、严谨治教、注重技能,要把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教师个人的发展结合起来,促进教师队伍健康成长、壮大。
6.要增强全院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当前我院要实现二次创业的奋斗目标,建设一支具有高尚师德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服务干部队伍尤为关键。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增强全员以院为家的主人翁意识,集体主义意识、发展意识,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同心同德,共谋学院发展大计。
三、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1.要强化师德教育。采取多渠道、分层次、多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建设各项活动渗透到教师工作的各个领域,努力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1)加大对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学院要对各级干部、班主任、共青团干部、辅导员及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者培训做出具体规划,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活动设计等多种形式实施培训。
(2) 进一步完善教师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任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和重要内容,采取年轻教师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在教师继续教育中,要把师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作为必修课程;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和教育活动抓好师德专题培训;不断总结和提炼中老年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的经验,做好“传、帮、带”。同时,中老年教师也要不断学习,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接受新知识,不断充实提高自己。
(3)要加强政治学习。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师德师风的学习。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使广大干部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教风和学术规范教育。
(4)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脚点,加强师德建设,最基础的要抓好党总支、党支部的阵地作用。党支部和教研室是教师活动的最基层单位,对教师的情况最了解。党支部认真负责地组织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书育人主题活动,往往更有针对性。要切实加强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师德建设深入持久开展。
2.加大师德宣传力度
(1)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学报、广播、宣传橱窗等平台,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师德精神、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宣传活动,开展师德规范大讨论,举办师德论坛,师德模范报告会、名师系列讲座、师德建议研讨会、师德建设大家谈征文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我心目中的教师形象”讨论活动,增强广大教师、干部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及模范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展现与弘扬我院教师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要集中做好表彰奖励活动。学院要制定出相应的办法和措施,按年度于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师德标兵、师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及个人,并在教师节期间集中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环境。
3.要坚持把师德建设与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建设联系起来。机关、后勤部门要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重点解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依法办事的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能,改进服务工作,增强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强化尊重教师、关爱学生、构建和谐校园的观念,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观念,形成“廉洁高效、与时俱进、奋发有为、诚信为本”行政作风,通过建立健全机关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增强育人意识,提高师德水平。
4.建立师德考核与管理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学院师德规范、师德建设评估制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班主任工作条例、科研工作奖励管理条例等。将师德建设水平纳入其中,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师德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与表现等内容。考核采取平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培训、聘任及教师职务评定、进修、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在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3)加强师德建设督导评估。把师德建设作为考核学院和各处室、二级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办学水平评估、学院达标升级、评先选优等重要内容。及时纠正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凡是师德教育不符合要求的部门,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4)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制定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师德工作。自觉维护教育的社会信度,维护教师的社会形象。对违反师德的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教师的考核应突出教书育人的实绩,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要将师德建设与教师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把师德要求落实到师资管理的政策导向中。
(5)要构建师德建设的奖惩机制。将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评选与表彰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并在教师职务评聘晋升、出国进修和学术梯队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学院对教书育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特殊奖励和津贴。
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要及时劝诫、警示或给予处分,停止其年度岗位聘任,集中进行教育,一年以后,允许其重新竞争上岗;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1.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学院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组织检查落实;要把师德建设与院风、作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学院工作。学院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教师做到的要首先做到,要求教师不做的要首先不做;要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开展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在此基础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院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学院共青团、教代会、工会等群团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建立领导责任制。学院党委领导小组统筹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学院师德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检查评估和其它师德建设的组织落实。各二级学院书记、行政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师德建设工作。其它职能部门要在学院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形成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形成共同抓好师德建设的工作机制,为广大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3.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师德建设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和讨论,在师德师风、治学态度、团队意识、育人本领、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等方面身体力行作表率,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管的部门和学院确定联系点,并切实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师德建设的督促检查,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倾听教师意见,了解师德建设的现状,了解教师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并及时向学院提出建议和意见,使学院的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起来,凝聚人心,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
4.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是师德建设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各基层党总支(支部)要将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5.加大经费投入。学院要建立师德建设专项经费,建立师德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保障。
(原:呼职院党办发〔200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