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思想政治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创新育人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要求所有二级学院(部)结合我院的专业建设实际,全面开展课程标准修订工作。
一、具体要求:
1、须深入发掘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资源。按照全国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教党〔2017〕62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梳理各门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2、须凸显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结合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自治区示范校建设教职成[2015]9号)的精神,每个专业选取至少2门课程作为创新创业示范课进行改革。
3、应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使专业课程标准制定与培养目标相适应。
4、应围绕学院办学理念,突出专业办学特色,把握好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关系。深入开展企业调研,强化产教融合理念,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制定符合专业人才能力培养需要的课程标准。
5、须加强师范类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所有师范类专业应遵循建强做优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原则,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的精神,务必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纳入课程标准。
6、应选择每个专业3-5门的专业核心课程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设计并撰写教学实施方案。
7、应参照(附件1)模板结构与内容,编制课程标准。
二、课程标准编写及审核流程
1、各二级学院(部)应成立课程标准编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通知及附件相关文件,确定每门课程标准编写小组(原则上每个编写小组为2-3人),制定出详细的课程标准编写进度安排。
2、编写小组编写完成课程标准编后,须由教研室主任、各二级学院(部)专业指导委员会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课程标准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在经反复研讨、审改后,二级学院(部)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与《2018年课程标准制定审核意见表》(一份)一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3、各二级学院(部)请于9月30日前完成课程标准统一印刷。
教务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