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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自查的通知

2026-03-13 15:24  浏览数:

各处室、(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2111日以来,本部门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招标及相关采购项目。

二、自查要求

1.全面自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招标程序、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档案管理、廉洁纪律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不走过场。

2.如实填报:认真梳理排查问题,逐项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自查问题清单》,不得隐瞒、漏报、虚报。

3.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320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报送至行政楼516

联系人刘燕菲

联系电话:658623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13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采购项目前期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严格执行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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