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36号,转发给你们,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5月13日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人事处(明德楼412室)。
人事处
2022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成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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