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学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制度》(呼职院党发〔2021〕85号)要求,现需各部门报送2021—2022年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2022年学年已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还未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可在下半年统一报送)
二、报送材料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一式两份);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一式两份);
3.个人实践锻炼总结;
4.实践锻炼单位的鉴定;
5.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一式两份)。
请将各教师的材料1—4装订在一起进行报送。
其中,相关实践过程材料(企业出具的考勤记录、工作计划、实践工作日志等)及其他成果材料由各系(部)自行保管,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报送要求
各系(部)要做好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抓好过程管理及检查;对教师提供的实践锻炼材料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材料和成果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按照违反师德师风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系(部)于6月3日前将2021—2022年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明德楼412室),并将《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白墨企业邮箱。
附件:
1.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
2.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3. 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