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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成果的通知

2022-05-25 11:23  点击:[]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学院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拓宽教师多元化、多渠道的培养途径,提升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制度》(呼职院党发〔202185号)要求,现需各部门报送20212022年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2022年学年已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还未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可在下半年统一报送)

二、报送材料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一式两份);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一式两份);

3.个人实践锻炼总结;

4.实践锻炼单位的鉴定;

5.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一式两份)。

请将各教师的材料1—4装订在一起进行报送。

其中,相关实践过程材料(企业出具的考勤记录、工作计划、实践工作日志等)及其他成果材料由各系(部)自行保管,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报送要求

各系(部)要做好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抓好过程管理及检查;对教师提供的实践锻炼材料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材料和成果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按照违反师德师风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系(部)于63日前将20212022年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明德楼412室)并将《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白墨企业邮箱。

附件:

1.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

2.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3. 20212022学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人事处

20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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