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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15 11:14  点击:[]

各处室、系(部):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学院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教职工、合同制人员。

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部安排。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张玉柱

员: 嘎日迪 李占岭 田文阁 张瑞斌

刘惠华 冀文军 陈 一

刘佃林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 冀文军

副主任:吴 健

工作人员:人事科全体人员



三、考核具体要求

1.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教师岗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并按照学院下发的名额指标评选“优秀”。各系(部)教学一线教师的优秀比例不得低于本部门优秀指标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2.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2021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对于不确定等次、不参加年度考核以及评定为基本合格(含)以下的人员,由所在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写清基本情况及原因,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随考核结果一并报送。

3. 在考核中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 将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4. 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各部门自行下载《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并尽快组织考核,务必于20211224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明德楼 412 室)。




附件:1.2021年度考核各部门优秀指标分配表

2.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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